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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卫技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2017年人才需求计划,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盐人社函〔2017〕118号),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差额拨款)现公开招聘卫技人员1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卫技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热爱本专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生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对学科带头人等特别紧缺的人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同时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通过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4.本市公立医院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应聘者为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具有1年及以上三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详见《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515)81608002、13921887387、15189200800
2.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8月25日(节假日可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盐城市剧场路75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三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证明;2017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次招聘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开考比例为1∶1,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开考比例为1∶2,未达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市三院负责报名者资格审查工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实践考核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核岗位必备的基本操作技能和实践能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市三院等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同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7年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2017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其他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和市三院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有关招聘规定,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