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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专职辅导员共10名,岗位分布在矿业工程学院、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环境与测绘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孙越崎学院、国际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二、聘任身份与聘期
以硕士毕业生身份聘任的辅导员实行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制,以博士毕业生身份聘任的辅导员纳入校内事业编制。聘期为四年。
三、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2年以上的党龄。热爱辅导员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2.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就读高校均为全国重点大学。
3.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参加过研究生支教团、西部志愿者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1岁。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良好。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报名人员必须提交《中国矿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原件和应聘材料复印件(详见附件),可直接送交或邮寄到中国矿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办公楼A404,邮编:221116,联系电话:0516-83590029,联系人:刘国栋),并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文档(邮件主题为“毕业学校+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fdy404@126.com。
2.资格审查。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料审核,符合基本条件者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3.基本素质考察。学校对经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进行考察。基本素质考察分为两部分:一是担任学生干部和获奖情况评价,二是应聘学院考察评价。
4.笔试。校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组织笔试。笔试前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和成绩单原件以供现场审核。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5.面试和体检。学校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综合基本素质考察结果和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面试。然后综合基本素质考察结果、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的2倍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规则,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情况。
6.综合评定。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综合基本素质、笔试和面试等情况,按照多于招聘人数1/3的差额比例择优确定拟聘候选人名单,由相关学院和拟聘候选人进行双向选择。
7.确定拟聘人选名单。相关学院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按照1:1的比例集体研究提出拟聘人选名单,报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
8.公示与聘用。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接收毕业生的要求和程序签订聘用协议。
五、时间安排与要求
1.报名:于
2.笔试、面试、体检:
3.确定拟聘人选:
六、其他事宜
1.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纪委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3.参加笔试人员、面试人员公告等相关通知,均在我校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网页发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