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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11-19 19:53:42  来源:本站整理

    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尚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2015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版)。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11以后出生)

    5.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见附件1)。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的办法。符合报名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与地点:所有报名者须于201411221128登陆到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61.155.76.51/teacher)自行报名。

    3.资格审核:报名完成后,请于20141129到吉林省长春市国际会展中心(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连云港市教育局展台,接受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位、学历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报名经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4.全部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如涉及岗位核减,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察局驻连云港市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面试分为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由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方可入围体检。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认知能力、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连云港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因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察局驻连云港市教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监察室:0518-85822779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解释。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141119

    附件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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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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