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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广播电视台2013年招聘
为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海安县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女播音员(主持人)各一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规定,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199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安县广播电视台2013年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登陆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海安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学历证书、身份证照片发至1840098971@qq.com邮箱。
(三)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8:30-12:00,14:00-17:30)。
(四)报名地点: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海安县城中坝南路20号)。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填写《海安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体检费自理)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时由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资格审核,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3.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10: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10:1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jsnt.lss.gov.cn)、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ldbz.gov.cn)公布,被取消岗位报名人员可凭有效证件退还报名费。
4.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3年7月6日至7月10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前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人员于2013年7月11日(8:30-12:00,14:00-17:30)到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招聘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形式,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50%)和专业技能测试(50%)相结合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0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当日完成。
2.时间地点。时间为2013年7日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成绩查询。结构化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
所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三)总成绩
按照面试成绩70%和笔试成绩30%折合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分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及时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按照《海安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雇员制试行办法》(海委〔2008〕45号)要求,聘用人员实行雇员制,按照雇员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在以上程序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分高者优先),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962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七、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13-88857001(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附件:1.《海安县广播电视台2013年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简介表》
2.《海安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