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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12-17 17:02:42 来源:本站整理
海安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为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海安县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女播音员(主持人)各一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规定,经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春季海安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7日(工作时间9:00-17:30)。
(四)报名地点: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填写《海安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体检费自理)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时由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资格审核,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3.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15: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15:1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ldbz.gov.cn)公布,被取消岗位报名人员可凭有效证件退还报名费。
4.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13年1月8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取得笔试资格人员于2013年1月10日(9∶00~11∶30,14∶00~17∶00)到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为2013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和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十个工作日内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50%)和专业技能测试(50%)相结合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2013年1月13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成绩查询。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70%合计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分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及取得体检资格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1月21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和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及时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按照《海安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雇员制试行办法》(海委〔2008〕45号)要求,聘用人员实行雇员制,按照雇员制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在以上程序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 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962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七、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857001(海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