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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残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市残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现结合实际用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残联下属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职位和人数
1、本次市残联下属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2名。
主管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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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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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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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聘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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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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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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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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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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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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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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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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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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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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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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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文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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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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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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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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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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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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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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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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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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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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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财务工作二年以上,有会计上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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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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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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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财务工作
|
大专及以上
|
财会类
|
持有会计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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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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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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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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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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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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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医师资格,从事康复临床5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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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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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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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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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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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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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护士资格,一年以上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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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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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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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儿童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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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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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类,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社区康复、理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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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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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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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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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聋儿语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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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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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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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教师资格证书,从事儿童康复教育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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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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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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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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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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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残疾人日常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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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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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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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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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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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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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残疾人文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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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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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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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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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市残联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3名。
主管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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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
职位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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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聘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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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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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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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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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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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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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中心、托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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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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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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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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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特别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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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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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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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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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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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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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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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至1976年1月1日期间出生)。004职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020职位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事代理人员应为泰州生源或泰州户籍(外地生源或原外地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泰州2年以上,即:2009年3月22日前迁入的,可以报考;夫妻异地分居,一方为泰州户籍,且2011年3月22日前已领取结婚证书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劳务派遣人员应为兴化生源或兴化户籍(外地生源或原外地户籍人员户籍迁入兴化2年以上,即:2009年3月22日前迁入的,可以报考;夫妻异地分居,一方为兴化户籍,且2011年3月22日前已领取结婚证书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八个步骤进行。
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残联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兴化市委组织部网站、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兴化市残联网站和兴化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9日——31日(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兴化市残疾人联合会(英武路3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或户口簿)、相关技能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招录的,责任自负。
招聘条件中相近专业的确定,按照《2011年兴化市残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要求专业有差异,但专业主干科目与招聘要求专业基本一致,本人认为所学专业与招聘要求专业相近的,可凭课程成绩一览表(学籍表)在报名现场提出添加专业申请,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兴化市委组织部批准后予以添加,并在报名现场公布。专业目录申请添加截止时间为3月30日上午11时。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1、人事代理人员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卷面分满分100分)和《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满分100分)两科,笔试成绩按两科的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劳务派遣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含加试题分值)。
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兴化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核
招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与报名时交验证件相吻合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能按要求在资格复核当天提供有效证件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五)面试
招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人事代理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劳务派遣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之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证明(依据)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核,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八)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市委组织部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对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接转人事关系。人事代理人员按《兴化市事业单位聘用人事代理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劳务派遣人员,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人社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被聘用的原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核聘用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聘用结束前,从该职位面试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26185(组织部);0523--83242100(残联)
网址:兴化市政府网站:http://www.xinghua.gov.cn/兴化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xhdj.gov.cn/兴化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http://www.xhhrss.gov.cn/兴化市残联网站:http://www.xhscl.org/
附件:残联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兴化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