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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
扬州市邗江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为邗江区残联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残疾人事业;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2日前出生);
(六)符合本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文件规定的回避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为康复医师,招聘人数2名,具体要求:1、扬州市区户籍(含邗江、广陵、维扬区户籍);2、康复医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等专业;3、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4日-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邗江人才市场(扬州市百祥路89号)。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至邗江人才市场报名,填写《扬州市邗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缴纳笔试费100元,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名时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当时提供有困难的,最迟在考核前提供(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供的规定证件及相关材料。
(3)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扬州市邗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3:1,如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将在邗江人才网(www.hjrc.cn)公示并延长报名时间三天,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5)考生于2011年4月6日至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凭本人身份证及缴费发票到邗江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其要求详见准考证。
5、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本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职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工作结束前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临床医学相关基础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应知应会的医学基础知识。
考生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1年4月10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计分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在相应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考试合格者,将对拟聘用人员在邗江人才网(www.hjrc.cn)上公示一周。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人事关系由扬州市邗江区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代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凡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将考试、体检、考核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邗江人才网(www.hjrc.cn)上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察局)0514-8786216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7862970。
六、本简章由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4-87862930)。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扬州市邗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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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何种外语及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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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