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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招录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丰市人民法院拟在盐城市范围内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行政附属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大丰市人民法院网络管理员1名,财会辅助人员1名。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审判事业;
3、身体健康,具有盐城市范围内户籍;
4、网络管理员岗位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2010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中计算机〈大类〉所有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财会辅助人员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录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六个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市人民法院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至22日(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2、报名地点:大丰市人才市场(金丰南路6号,原大丰市人事局二楼)。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户籍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公开招录行政附属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缴费: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不足,则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1)笔试科目:网络管理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计算机网络知识(占60%);财会辅助人员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财务会计知识(占60%)。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招考职位及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市人民法院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招录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仍相同的,分别以计算机网络或财务会计专业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市人民法院商定后,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行考察。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丰市人民法院同意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大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有关手续。新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大丰市人民法院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录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15-83818538
大丰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15-83929210
大丰市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15—8353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