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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民法院招聘
因工作需要,大丰市人民法院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公开招聘部分速录员和辅警(劳务派遣制),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大丰市人民法院速录员4人,辅警3人(男性2人,女性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共同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处罚记录;
2、具有大丰市区常住户口或在大丰市区有固定住所;
(二)特别条件
1、速录员
(1)具备从事速录员工作的专业技能,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及文档排版等基本技能;笔录书写流畅,字迹清晰端正;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录用;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199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2、辅 警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形体端正,反应机敏,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双眼裸视均在1.0以上。
(3)退役军人、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或有体育特长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丰市人民法院南大门(西侧),联系电话:83539156、83539266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房产证、退役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11年大丰市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辅警报名表》。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不准确或未按任职条件报名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技能测试占80%,面试成绩占2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技能测试内容
(1)速录员技能测试内容:
a、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测试,测试形式为看打和听打,测试时间各为10分钟。看打速录,考生现场输入一段指定的文字,并按要求进行文档排版,占技能测试总分的40%;听打速录,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将录音资料内容输入计算机,占技能测试总分的30%。测试采用拼音输入法、五笔字型输入法两种输入方式。
b、文字笔录水平测试,测试时间为10分钟,占技能测试总分的30%。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现场手工记录录音资料。
(2)辅警测试内容
10米*4往返跑、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各占技能测试总分的25%。
2、面试。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及综合分析能力、仪容仪表等。
(三)体检。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本院组织考察。
四、用工方式和待遇
考察合格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相关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正式派遣到大丰市人民法院工作,享受大丰市人民法院合同制用工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