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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01-02 16:01:08  来源:本站整理

    苏州市职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师资人才简章

    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师资人才16名。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2.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1229日以后出生)。其他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1229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或生源地;

    3.招聘岗位详见下面高层次师资人才岗位简介表中的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高层次师资人才岗位简介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联系岗位咨询电话,确保充分了解岗位要求及工作职责。

    招聘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岗位咨询电话

    01

    汽车实验师

    承担汽车技术、汽车检测维修专业教研实训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机械工程类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获省五一劳动奖章,或省部级技术能手(高技能突出人才),或省市时代工匠等荣誉称号。

    陆老师18913158421

    02

    机械实验师

    承担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专业教研实训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机械工程类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获省五一劳动奖章,或省部级技术能手(高技能突出人才),或省市时代工匠等荣誉称号。

    03

    汽车教师

    承担汽车技术、汽车检测维修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车辆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

     

    04

    自控教师

    智能控制、电气自动化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电气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张老师13914013262

    05

    电子商务教师

    从事电子商务教学与科研

    1

    博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类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为硕士研究生

    孙老师13771985508

    06

    市场营销教师

    从事市场营销教学与科研

    1

    博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类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为硕士研究生

    07

    财会教师

    财会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1

    硕士研究生以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

    具有教授职称

    吴老师13372170369

    08

    金融教师

    金融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金融类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为硕士研究生

    09

    国贸教师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

    1

    博士研究生

    商务贸易类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为硕士研究生

    10

    食品检测教师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教研

    1

    博士研究生

    食品工程类(大类)

    具有教授职称的学历可为硕士研究生

    马老师13862053079

    11

    化学教师

    化学分析与检验专业教研

    1

    博士研究生

    化学类

     

    12

    旅游管理教师

    旅游管理专业教研

    1

    博士研究生

    旅游管理、人文地理学、自然地理学

    硕士期间要求旅游管理专业。具有教授职称的学历可为硕士研究生。

    13

    商务英语教师

    商务英语跨境电商专业教研。英语教学,跨境电商及贸易方向研究工作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商务贸易类专业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14

    思政教师

    思政教研工作

    2

    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政治学理论

     

    杨老师13013812318

    15

    数学教师

    数学学科科研带头人

    1

    博士研究生

    基础理学类数学专业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录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11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快递邮寄应聘材料等方式报名。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致能大道106号(215104),苏州市职业大学惠和楼330室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李老师(0512—66502983)、张老师(0512—65984270

    电邮:rsc@jssvc.edu.cn

    3.应聘材料要求:(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电邮主题或快递邮件封面请注明姓名+招聘岗位(岗位代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高校人才网。电邮扫描件请注意压缩尺寸大小,应聘材料附件大小不超过5MB

    1)填写《应聘人员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1,贴好照片、本人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原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8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面试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对外公示三个工作日,随后组织招聘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专业岗位要求,面试可为专业面试或教学能力考核加专业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考试成绩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招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苏州市事业单位招录用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和资格复查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内容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为主,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学校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如学校决定递补(也可决定不递补),在报请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录取和聘用

    1.学校根据招聘专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及政审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送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录用人员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岗位均为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学校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专业学科紧缺程度,为高层次教师岗位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

    1)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

    2)给予一次性房补,博士研究生30万左右,教授50-70万元;

    3)给予科研启动金,博士研究生5-10万元,教授20-30万元。带入科研项目的,根据学校规定给予配套,并且每项目另增加科研启动金2-8万元;

    4)博士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引进第一年教学工作量全免、第二年减半;推荐参加企业专业实践的,脱产期间视同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及企业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补贴;

    5)提供过渡性教师公寓。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

    1.苏州市职业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核登记表

    2.专业参考目录

    Tags: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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