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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港闸区2017年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卫生计生系统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港闸区卫生计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至1999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南通市港闸区2017年卫生计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17:00。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带电子照片的《南通市港闸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稿一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gzqwjwbgs@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应聘岗位代码。请及时与南通市港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5308735,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由南通市港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港闸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www.ntgz.gov.cn/rsj/)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港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8:30—11:30。地点:港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通市城港路28号)320会议室。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按实收取。
6.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10月31日到港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通市城港路28号)320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 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港闸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资格复审通过告知单》。
(三)面试
面试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1. 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港闸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公布)。
2.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过告知单》。
3. 面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并在港闸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1.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港闸区卫计委组织人员按岗位代码现场选择单位,每人限选一个单位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末位同分者录取面试得分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609798,0513—85308735。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609792(港闸区纪委)
1.南通市港闸区2017年卫生计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港闸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