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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通市港闸区公开选调青年后备人才简章
南通地处长江入海口,与上海隔江相望,集“黄金水道”与“黄金海岸”于一身,素有“江海门户”之称,是全国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港闸区是南通中心城区之一,总面积13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8万人。港闸是中国近代民族工业的发祥地之一,清末状元张謇先生在此建立了中国第一个近代纺织厂、发行了中国第一张股票、修建了江苏第一条公路。港闸是南通的枢纽门户和物流中心,拥有绵长的长江黄金水道,宁通高速、沿海高速、204国道在此交汇,距南通机场仅15分钟车程,南通火车站坐落于此,沪通铁路已开工建设,建成后港闸至上海仅需38分钟。港闸经济发达、社会祥和,人均GDP、人均公共预算财政收入达到苏南地区中等水平,发展前景广阔。港闸作为南通市主城区重点打造的区域,优质项目加速集聚,功能品位不断提升,一座宜居宜业的高品质、生态型、现代化新城正在崛起。
为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青年干部精英队伍,助推经济社会跨越腾飞,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公开选调一批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选调名额
25名左右。
三、优先选调下列专业人才
A类: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B类:产业经济学、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以上专业需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C类: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建规划学、城乡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工民建、工程管理
D类:审计学、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金融学
E类: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广告学、哲学、社会工作
(以上专业需本科以上学历)
四、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能如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中层以上干部(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3)院系二等奖学金以上或两次三等奖学金以上获得者;
(4)院系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5)有专著出版或有论文在国家级杂志发表,或参与和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且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
五、选调程序
1、发布简章。
2、报名与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邮寄资料方式进行。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城港路58号中共南通市港闸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邮编:226005)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5日-5月16日
(2)报名材料:
①《南通市港闸区面向高校选调青年后备人才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近照2张,均粘贴在报名表上),《报名登记表》可从港闸党建网(http://www.ntgzdj.gov.cn)通知公告栏或本校就业网下载。
②提供时长不超过3分钟的一段正面免冠视频短片,大小不超过50MB,内容包括个人自我介绍以及报考理由、个人优势等。视频请通过港闸党建网上传(http://www.ntgzdj.gov.cn/upload/),视频文件命名时采用“院校名称+专业+姓名”方式,以方便识别。
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和各类证书(包括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相关必要资格证书;政治面貌、学生干部证明)的复印件,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审核。
④相关证明材料(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
⑤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和筛选。
3、初试与复审。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初试按一定比例确定综合考评人员名单。
4、综合考评。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由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考察两部分组成。
(1)素质能力测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的权重分别为40%、60%,根据总分按专业类别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5、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6、公示与录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
六、培养管理
1、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组织人事部门跟踪管理。
2、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基层锻炼,行政关系挂区委组织部人才服务中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和现实表现安排相应岗位,并随转相应人事关系。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3、选调人员工资、保险等享受区内同等人员待遇。非南通地区生源,三年内区财政每年给予住房补贴,硕士生6000元/人,博士生10000元/人。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
七、其他
本《简章》由中共港闸区委组织部、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609742,0513-85609798
监督电话:0513-85609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