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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聘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打造港闸教育品牌,经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港闸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聘优秀教育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师德高尚。
2.学科专业素养高,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学科教研活动的能力,身心健康。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以后出生)。
4.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和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优秀人才称号之一;或获得县(区)级本专业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均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获得设区市级本专业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均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
5.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岗位、计划数及其他要求
详见《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港闸区少年宫(地址:港闸区永怡路800号,十里坊小学西隔壁)(联系电话0513-85609818周老师、胡老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填写至“本人承诺”一栏,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好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寸彩照)。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一份,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寸彩照3张(与报名表上照片同一底版)。
3.应聘人员需提交业绩证明材料(教学成绩证明材料、发表或获奖论文证明材料、教研课题证明材料、各种获奖荣誉证明材料)和资格证明材料(班主任工作证明材料、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能证明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应聘人员只能根据岗位代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者须对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失真,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评
(一)适岗评价
1.适岗评价对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2.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根据报考者的学历、专业从业经历、工作业绩情况等进行适岗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由港闸区教育局电话联系适岗评价合格人员,并发放《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
(二)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对象:适岗评价合格人员。
2.时间和地点:详见《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
3.形式和内容:综合素质测试采用模拟上课和专业知识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专业知识答辩的内容包括对教育理念及专业思想的阐述、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等能力的检测。模拟上课和专业知识答辩共计2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专业知识答辩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线80分。按模拟上课70%和专业知识答辩30%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按适岗评价占30%、综合素质测试占7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1.从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模拟上课得分高者进入体检;如模拟上课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在港闸区政府网——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港闸区教育局网公布。
体检由港闸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在港闸区政府网——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港闸区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港闸区教育局报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拟选聘人员与原单位协调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能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学校教师需求,统筹安排录用学校。应聘人员具体的聘用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确定。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综合素质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肃考纪考风,选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选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港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咨询电话:
0513-85609818(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0513-85609798(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513-85600041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纪检室
0513-85609752南通市港闸区纪委办公室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