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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充实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市政府和常州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溧阳市户籍或生源,具备研究生学历、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不受户籍和生源限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8、具备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遵循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含加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基本程序,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4-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大厅(南环路65号)。
4、报名材料:(1)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面向服务满3年大学生村官的岗位需村所属镇开具证明,证明任职满3年和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5、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溧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准考证领取:2015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凭身份证到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领取准考证。(电话:87269151)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生是指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并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后,该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填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9:00—11:00。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A楼三楼308室)。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考生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及其他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考生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含加试)
1、笔试内容: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制。加试科目50分制。
2、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2日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00司法局、电视台招聘岗位加试
地点:见准考证
下午:14:00开始法院招聘岗位加试
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楼四楼(测试规则详见附件2)。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合格线为50分。
4、笔试成绩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公共科目和加试科目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100分制。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如果该岗位未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有加试)=(公共科目成绩+加试科目成绩)÷1.5×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151
溧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九、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