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5]118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盐城工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教授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等特殊高层次人才(应具有教授职称)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盐城工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1月11日09:00至2015年11月29日12:00。
3、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1月11日09:00至2015年11月30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或拨打报名咨询电话,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考核组织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程序
考核分两轮进行,包括教学试讲、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考生。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核心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者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内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教学试讲成绩×30% +面试成绩×70%。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申请教师岗位的还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盐城工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8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人才办负责人才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68077,0515-88298600
联系人:叶老师,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5-88168027
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盐城工学院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