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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2017年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进一步优化学生专职辅导员队伍,不断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层次与工作水平,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2017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10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1周岁以下(1985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5.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正职)等。
6.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7.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盐城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盐城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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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代码 |
部门 |
招聘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人数 |
硕士阶段专业 |
学历 |
其它资格条件 |
招聘对象 |
其他说明 |
1 |
党委学工部 |
专职辅导员(男生公寓) |
专业技术岗(专职辅导员) |
3 |
理工科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
1.男性;2.2017届国内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 |
人事代理 |
2 |
党委学工部 |
专职辅导员(男生公寓) |
专业技术岗(专职辅导员) |
3 |
文科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
1.男性;2.2017届国内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 |
人事代理 |
3 |
党委学工部 |
专职辅导员(女生公寓) |
专业技术岗(专职辅导员) |
2 |
理工科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
1.女性;2.2017届国内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 |
人事代理 |
4 |
党委学工部 |
专职辅导员(女生公寓) |
专业技术岗(专职辅导员) |
2 |
文科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
1.女性;2.2017届国内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 |
人事代理 |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填写《盐城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盐城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并以附件形式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校级及以上荣誉)等自荐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citszk@163.com。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学校名称+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代码+高校人才网”。附件2、附件3不要和自荐材料一起打包,只允许有附件2、附件3和自荐材料压缩包三个附件。网络报名成功以收到邮件回复内容“报名成功”为准。
1.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16年12月6日0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2.2016年12月31日,在学校校园网主页上(http://www.ycit.edu.cn)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3.2017年1月6日8:30-17:00,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笔试。
资格复审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南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资格复审结束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1)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
(2)《盐城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3)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担任学生干部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干部任职年限需至少满一学期,2016年9月份开始任职至今的视同已满一学期;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二级学院党委(总支)出具,并加盖校团委或研究生院(部、处)公章予以确认;其他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上公告。
5.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7年1月7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17年1月8日中午13:00开始。
3.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合格线为50分(满分100分)。
4.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招聘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6.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4.聘用期间待遇:工资和奖励性绩效等参照我校事业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交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缴纳,其余参照我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缴纳。
5.本次招聘工作(自报名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应聘岗位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需要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在2017年8月31日前结束。
五、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学生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68891(人事处),0515-88298093(学生处)
联系人:花老师(人事处),何老师(学生处),
六、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5-88168026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
盐城工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样式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学生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