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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开放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改善师资结构,解决专业教师紧缺的问题,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户籍不限,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0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6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徐州开放大学办公楼三楼人事处(徐州市湖北路68号)
报名方式:现场集中报名。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通知考生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提供材料:如实填写《徐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小二吋免冠正面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6月26日9: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同时每位考生缴纳100元考试费。
三、考试
(一)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相应专业的教学理论。面试内容为理论教学(说课)和综合答辩,面试重点考察专业素养、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报考计算机专业教师岗位的,不进行笔试,只进行专业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按笔试成绩占40%、理论教学(说课)成绩占40%、综合答辩成绩占20%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报考计算机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四)笔试、面试由徐州开放大学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计算机专业教师岗位的成绩并列者,重新组织面试)。
体检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试行)》执行。
均符合上述体检标准的认定为体检合格,体检合格人员由徐州开放大学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开放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徐州开放大学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考生凡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单位,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八、本公告由徐州开放大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5820273联系人:王老师
徐州开放大学纪检监察处:0516-85716452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6-83732198
附件:开大招聘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