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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文化事业发展需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15年洪泽县公开招聘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服从组织分配;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县文广新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2)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3)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咨询电话:0517-87222838
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表》。符合条件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倍数,不足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已报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时间: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并缴纳专业测试费用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测试:已缴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测试按岗位专业类型分别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专业测试的内容在报名结束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4月19日上午7: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在笔试之前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拟参加笔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进入笔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资格复审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应聘者(含自动放弃),取消其笔试资格,并从同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5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4.笔试时间: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
7.专业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在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在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下同)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体检和考察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4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均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洪泽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镇、街道办文广站拟聘用人员(岗位代码:02001-02006)根据报考同岗位人员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如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待遇按照洪泽县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县委组织部:0517-8721137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90866
本公告由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文广新局:0517-87222838
县人社局:0517-8721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