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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中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19~30周岁;
3.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持护士执业证书者优先;对特别优秀或有特长的应聘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及人数
拟选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30名,人员性质为编外合同制人员。
三、选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
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盐城市中医院人事科(盐城市人民中路53号盐城市中医院门诊楼八楼)。
方式:现场报名。必须在
2.资格审核
报考者需携带以下原件和1份复印件: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②身份证及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③外省院校提供学籍证明;④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⑤在校期间奖学金及表彰奖励证书。
报名时先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选聘考核。
(二)考试
1.笔试
时间:
地点:院门诊楼九楼会议室。
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黑色水笔。
2.实践操作考核
时间:
地点:院门诊楼六楼示教室。
3.面试
按照笔试、实践操作考核综合成绩1:2的比例(不足1:2比例则取全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专业技能等。
时间:
地点: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
(三)体检
根据应聘者笔试及实践操作考核、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办法》进行。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招聘结果在院务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2015届毕业生在正式毕业后,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办理相关进院手续。聘用人员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一年内未能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毕业生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院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5-88166977。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中医院,上述相关时间的约定,请参加应聘人员共同遵守,逾期作自动放弃论处。
咨询电话:市中医院人事科0515-88166308;
监督电话:市中医院监察室0515-88166977。
附:盐城市中医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