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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戚墅堰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了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戚墅堰区实际,经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2015年戚墅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学科需求及招考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常州市戚墅堰区区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1、2013、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来源:扬州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www.yzjsks.com/),户籍不限。
2、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届数不限,户籍不限。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专业)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正在申请者必须在2015年7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4、2015年毕业生须具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签约大学生),且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16日)。
6、具备拟报考学科岗位的相关条件。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常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务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报名与资格初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如下: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zpta.gov.cn)
考生进入报名网页,按网上提示和学科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2日9:00—2015年1月16日16:00
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照片。
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1月12日9:00—2015年1月17日16:00
3、资格初审
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4、网上确认
(1)考生应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确认。
(2)如考生尚未上传照片,须在缴费确认的同时,及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尺寸: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3)考生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8266686。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北直街35号)现场上传照片和缴费。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5、改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学科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科。
改报时间:2015年1月20日9:00—16:00。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5年2月2日9: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zpta.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统一设立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学科,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2、考生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学科;考生须使用有效��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4、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执行。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5年2月7日(周六)上午8:30—11:00(体育学科上��8:30-10: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
4、所有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选,若该学科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核资格人选。名单将在戚墅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在面试考核前,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对面试考核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报名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签约大学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推迟至2015年7月1日前提供)、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其他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推迟至2015年7月1日前提供)、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16日)。
4、面试考核费用100元/人。
5、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取得面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考核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考核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学科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考核
体育、幼教学科岗位面试考核采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其他学科岗位面试考核采用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
(1)课堂教学能力考核(100分)
对象:所有进入面试考核人员。
内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考核(100分)
对象:进入面试考核人员中报考体育、幼教岗位的考生。
内容: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体育、幼教学科岗位按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考核成绩;其他学科岗位按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计算面试考核成绩。
(4)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50分,如果该岗位不形成竞争,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考核成绩占7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学科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核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戚墅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学科岗位其余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学科岗位其余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九、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管理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笔试由常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其他考核由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区教育文体局 0519—8986320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9863399
区监察局 0519—89863563
招考报名咨询电话:0519—89863197
十一、本简章由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常州市戚墅堰区区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常州市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
常州市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