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4]74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院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网址:http://www.jmi.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7月22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319室。
报名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00。
(2)网络报名
应聘者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jshyrs6916@126.com ,发送主题请以“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毕业院校”格式注明。
(3)邮寄材料报名(以收到地邮戳时间为有效时间)
地址: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
邮编:211170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76916。
应聘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用挂号信或EMS邮寄,报名时请仔细核对邮寄地址。
(4)邮寄及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交本人近期小二寸照片2张;(2)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报名表可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A4纸打印,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已经毕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5)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7)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文(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学院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确为学院专业急需或紧缺特殊人才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公告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在考前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
三、考核及组织
1、考核方式:本次博士岗位采用试讲和面试方式;其他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具体考核按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
(1)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与方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试讲。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讲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以及沟通、社交等方面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4)笔试(试讲)结束后,在笔试(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应聘人员可在学院网站查询笔试(试讲)成绩。
(5)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
总成绩=笔试(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前,考核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学院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替补人员,安排参加体检。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25-86176916
联系人:潘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监察处)监督电话:025-86176964
联系人: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025-83335539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