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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9-11-05 11:49:42  来源:本站整理

    海安县招聘高层次党政后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1.招聘对象: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全国重点高校全日制应、往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北京、上海及江苏省内重点高校为主);
    2.招聘人数:50名左右。
    二、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学习成绩优良,有发展潜力;
    3.事业心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4.专业要求: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交通工程类、水利工程类、机械工程类、机电控制类、电子信息类、材料工程类、环境保护类、化学工程类、食品工程类、计算机类、公共管理类、经济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财会审计类、中文文秘类、农业类(林学、园艺、蚕学、海洋渔业科技、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农学)等专业;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6.身体健康;
    7.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录用: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海外留学归国人员;③班长、班团支部书记以上的学生干部;④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⑤曾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或两次以上三等奖学金;⑥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外语口译水平较高;⑦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参与过与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且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有意向者填写《江苏省海安县公开招聘高层次党政后备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将此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和2寸照片发送至报名邮箱:88812971@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海安县高层次人才姓名(专业)。报名时间:11月10日—1130
    2.
    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3.初步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目测和个别谈话。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求职动机、个人性格、岗位匹配、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情况。初试时间拟于12月上中旬,地点初拟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初步面试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按1:2以上的比例确定演讲答辩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照片两张,获得的各类资格认证、表彰奖励证书原件,以及其他佐证材料。所有证书提供复印件一份。
    4.演讲答辩。初试入围者集中到海安,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委进行演讲答辩,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演讲答辩时间拟于12月中下旬,参加人员来海往返差旅费给予报支,食宿也由我县统一安排。演讲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考察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重点考察应试者现实表现,对应届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对往届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素质、组织才能、工作业绩、群众公认和发展潜能等。按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集中体检。
    7.公示。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在海安新闻网、海安党建网、海安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8.办理录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正式录用相关手续。
    四、政策待遇
    1.被录用的人员列为我县党政后备干部,直接进入我县党政后备干部人才库。
    2.被录用的人员进入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享受同等人员待遇。县财政一次性发放录用人员安置费5000元。在党政后备干部管理期内,每月发放给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生活补助1000元,每月发放给博士研究生住房补贴、生活补助1600元,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我县急需的特殊人才,另行制定特殊优惠政策。
    3.被录用的人员一般安排到县镇机关、事业单位、骨干企业实践锻炼。
    五、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海安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若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与我们联系或访问以下网站。
    联系电话:0513-88812971、88831690;传真:0513-88812971
    网址:中国海安网(www.haian.gov.cn)
    海安党建网(www.hadjw.com)
    海安人事局网(rs.ha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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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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