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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三)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符合岗位要求,须在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
5、大学本科毕业生须具有苏州市户籍,研究生户籍不限;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1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网络报名、邮寄报名等形式报名(只选择一种方式报名)。
①网络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szjmrsc@126.com
发送的邮件标题按“高校人才网+应聘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的格式注明。
②邮寄报名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287号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15009
应聘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用挂号信或邮政EMS邮寄。邮寄材料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报名时请仔细核对邮寄地址,报名后请电话联系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512-62910414。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网络报名时,下列2-4项作为附件打包上传):
1、《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公告发布网页上下载,张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人员提供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应聘需要有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6、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7、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学院人事处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13年11月20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8、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时间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具体实施办法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计算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科学历的录用者,用人方式为雇员制;硕士研究生录用者,用人方式为人事代理。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2910414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学院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29104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