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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我县2013年度人才引进工作计划,本次教育系统确定招聘计划数为95人,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基准日期为6月30日),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德现象。
具体条件如下:
1.普通中小学
(1)第一学历为师范类本科及以上。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持有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报考相应学科的小学岗位)。
2.职业中学
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同等条件下具有教师资格者优先录用。
3.体校
第一学历为运动训练专业拳击专项和篮球专项本科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在2013年7月15日——7月1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或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和笔试费100元。7月22日到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考场,笔试时间为7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设合格线。
(三)面试
根据招录计划,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则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笔试入围人员于7月24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面试方式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备课、说课和答辩。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笔试、面试成绩在录用时分别占60%、40%。县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入围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原则上体现淘汰。如出现同分现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另行加试。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五)签订就业协议
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的最终成绩,分学科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如出现弃权者,按总分依次进行替补。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包括1年试用期)。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到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