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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1-02 13:50:01 来源:本站整理
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③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提供招聘岗位必须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⑤在职人员报名时另需提供单位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开考比例(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请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核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指定参考用书,考核内容见岗位表。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资格复核。面试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6、各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见岗位表。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表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终成绩同分,按岗位表中明确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8198316(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198304(市人社局事管处)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