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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一.基本要求
1. 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师德品质。
2.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3. 具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 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应聘岗位
教师岗、其他专业技术岗
三. 招聘人数
34名。
四. 具体要求
见附表。
五. 人员性质及其待遇条件
1.硕士及以下人员采取雇员制管理,雇员实行人才派遣,与派遣机构签订人才派遣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隶属于派遣机构。
2.雇员具体待遇按照《南京工程学院雇员制管理办法》执行(见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政策法规栏)。
六. 应聘程序与考核方法
1. 应聘人员提供简历,简历请注明教育背景、教学科研成果、工作经历等相关内容。
2. 人事处初步审核应聘人员材料,分送相关部门、院系进行考核。
3. 部门、院系组织考核(包含面试、试讲、学术讲座等)。考核具体时间由部门、院系通知应聘人员。
4.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复审,并报学校审批。
七. 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人事处信息公告栏公示一周,需要报批备案的,报送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和备案。
2.体检合格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京工程学院 人事处
联系人:邵文龙 方琼波
联系电话:025-86118844 传真:025-86118844
E-mail: rsc@njit.edu.cn(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单位、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方向)、职称)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 邮政编码:21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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