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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工程学院招聘公告
因学校工作需要,现将2020年其他专技岗位(含实验岗)招聘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数
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4. 身心健康。
5.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 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个人简历,并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研究成果等相关内容),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13日。电子邮箱:rsk@njit.edu.cn(邮件标题、简历命名格式:用工岗位+姓名)。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与学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应聘人员于2020年9月16日(9:00-16:00)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工程学院行政北楼205会议室,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1号南京工程学院由2号门进入。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国内应届生须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原件;或国(境)外学历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应聘承诺书(附件2);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核材料不全者无考试资格。
(3)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若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签署相关承诺书,可以给予此次招聘考试资格。若逾期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若经公示无异议应于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后7日内到我院办理相应录用手续,未经我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录用资格。
(4)应聘人员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
四、考核及组织
由学校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牵头组织考核。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核的人员将收到考核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考核在满足疫情防控条件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形式
本次招聘采用基本素质测试、岗位技能测试、综合能力测试考核方式。
1、基本素质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时事政治、人文素养、高校教育管理常识、逻辑推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人选。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如有改变在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网站(合署)最新信息栏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南京工程学院经管楼D座
笔试时间:9月19日上午9点到10点30分。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在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合署)网站通知。
参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南京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3)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岗位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知识或实践操作技能,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3、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实验教学岗4面试含加试英语。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按照南京工程学院制定的综合能力测试办法执行。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在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合署)网站发布。
(二)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
总成绩=基本素质测试成绩×25%+岗位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
(三)考核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视为弃权。
五、拟聘人员确定、公示、体检和聘用
1.考核结束后,在笔试和面试合格人员当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全面复审,并报学校审批。
2.公示拟聘人员。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合署)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4.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所聘人员实行雇员制管理,雇员制人员管理办法详见学校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合署)网站。
所有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5.若发现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特殊情况,将以发布公告的形式予以延长。
六、招聘政策咨询与监督
南京工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25-86118844
联系人:朱老师 王老师
招聘监督电话:025-86118333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他专技、实验岗)
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与交流中心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