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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公开招聘
周恩来纪念馆是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周恩来纪念馆编制内工作人员4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党史研究岗位:2名;
2、园林绿化管理岗位:1名;
3、平面设计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党史研究岗位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园林绿化管理和平面设计岗位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且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详见《2012年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3、应聘党史研究岗位人员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研究论文2篇以上(含)。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自愿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并签订合同。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党史研究岗位人员还须携带能够反映本人在学术杂志、期刊和报纸上公开发表研究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2年12月25日-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周恩来纪念馆(淮安市淮安区永怀路2号)办公室(102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59403180517-85912365。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由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笔试费每人100元,于2013年元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统一组织的考试。
报名结束后,若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1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内容:(1)党史研究岗位为: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及中国近现代史等专业知识和写作。其中,写作占60%。(2)园林绿化管理岗位为:园林绿化管理等专业知识。(3)平面设计岗位为:平面设计和摄影方面专业知识(其中:平面设计基础知识占80%,摄影基础知识占20%);加试实践操作。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笔试时间:2013年元月12日(星期六)上午
党史研究、园林绿化岗位:9:00---11:30
平面设计岗位:9:00---12:00
其中:9:00---10:30《理论知识》考试,10:40---12:00《实践操作》考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参加同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平面设计岗位按《理论知识》考试占40%、《实践操作》考试占60%的比例合成),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由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进入面试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平面设计岗位加试摄影技术,占面试成绩的30%)。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平面设计岗位按面试成绩占70%、加试摄影成绩占30%合成)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由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察不合格情形参照《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0517-85940318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江苏淮安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