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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cvcvcvc因事业发展需要,经批准,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聘普通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77人,岗位、专业及名额见计划表。
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2010至201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以上研究生;
2.护理、医用仪器与维护专业为2010年至2012年毕业的滨海生源或滨海籍的毕业生,其他专业户籍不限;
3.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有相应的学位,否则降低一个格次报考;
4.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专业除护理、医用仪器与维护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外,其他专业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镇区卫生院招聘的所有专业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6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报名地点:滨海县卫生局人教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专业,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或报到证(均为原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不限户籍的不需提供)和涉及招考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版免冠1寸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5.护理专业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考计划;
6.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局负责对报考毕业生的资格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6月15日上午8:30至12:00凭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到滨海县卫生局人教科领取准考证;
7.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部分专业为专业技能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所有应聘考生均需要参加笔试,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面试或技能考查:临床医学、护理、影像、医用仪器与维护专业需参加专业技能考查。按照招聘职位计划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专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查人员。需要进行专业技能考查的专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考计划相应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专业技能考查。如有放弃专业技能考查的,予以一次性递补。专业技能考查内容主要是考核该专业相应实际操作技能。
不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考查的考生,需参加面试。按照招聘职位计划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专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的专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考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如有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递补。
面试(专业技能考查)总分为50分,30分为合格线。面试(专业技能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最终以笔试成绩和面试(专业技能考查)成绩累计总分。专业技能考查和面试时间分别为6月19日和6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查成绩都将在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卫生网适时公布。所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必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24小时通畅,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和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本公告中确定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再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总分相同的按照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为6月22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订协议。选岗时间为6月26日上午9:00,地点在县卫生局会议室。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卫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于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卫生局人事科(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东坎镇港城路1号。邮编:224500)。8月1日至5日,凭有关证件到县卫生局办理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如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情形的,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聘用手续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列入我县卫生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享受在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者在我县服务未满三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和合同违约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招聘政策咨询
滨海县卫生局人教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4198276
联系人: 顾晓宇
七、招聘监督与举报
此次招考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中,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中共滨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并接受举报。
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0515-84108911
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515-84108117
八、解释
滨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