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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2012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简章
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8名区外在职在编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平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师德,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对口,心身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地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专业称号,35周岁以下(1977年
6月15日后出生)。
2、获得地市级青年骨干教师以上(含)专业称号,或省优秀教师
荣誉称号,或地市级教学评优课一等奖以上(含),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5日后出生)。
3、省特级教师,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15日后出生)。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学校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教育集团 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常州市博爱教育集团 常州市解放路小学教育集团
四、招聘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科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到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关河东路66号九州环宇B座1712房间)。
3、报名时所需提交材料:
(1)天宁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前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优秀教师专业称号证书。
(3)其他可以证明本人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和各类获奖证书。
上述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原件确认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考生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将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每人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考核
采取课堂教学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人社局、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各岗位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占40%,课堂教学占60%。
六、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政审
区教育文体局会同招聘学校采用实地核对、组织函调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八、公示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原发布简章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录用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者,由区教育文体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十、政策咨询
区教育文体局负责接受本次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519—86909589
十一、管理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区外在职在编优秀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区监察局 0519—8664694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6696209
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 0519—86909297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