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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
一、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新教师
1.招聘对象。已申请教师资格的2012年及2011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但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属常州生源的毕业生,非常州生源毕业生应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国家“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免于笔试。
2. 招聘条件。(1)学历、学位:高中、职校、电大招聘的新教师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初中招聘的新教师中原则上须有4%的硕士研究生,其余须有本科 学历、学位;到特殊学校任教的特教专业的需专科以上学历(非特教专业必须具备本科学历、学位);(2)需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或省一级)证书和大学英语四 级证书(英语专业须具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3)大学或读研时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奖学金;(4)大学或读研期间,参加过社会实践活动,获得过表彰奖励;(5)身心健康,适合从事教师职业。
(二)在职教师
1.招聘对象。拟进入局属学校的优秀在职教师。
2.招聘条件。符合学校招聘简章中公布的相应条件。
(三)特聘教师
1.招聘对象。高校优秀毕业生及职业学校急需的优秀专业教师。不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笔试。
2.招聘条件。符合特聘教师招聘简章中公布的条件。
二、公开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审批需求
各校根据局人事处审核的师资需求,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见附件一),制定相应对象招聘简章,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
(二)新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于2012年 2月,面向社会发布新教师招考公告和各校招聘新教师具体需求和简章。
2.报名。具体要求见新教师招考公告。
3.统一笔试。 2012年3月18日上午8:30—11:00(音、体、美学科8:00-9:30)。笔试主要围绕教师职业倾向、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 行考核(音、体、美学科增加专业技能考试,上午9:40开始抽签)。笔试、专业技能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音、体、美学科笔试 成绩占30%,专业技能成绩占70%)由市教育局按学科需求数的1:3划定面试资格线,在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达线考生名单。按1:3划定 的资格线若分数较低的,市教育局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职业倾向测试成绩作为参考。
4.报名应聘。达到统一笔试面试资格线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各校招聘简章报名应聘。各校招聘简章的审核时间为3月20日前,发布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6日。
5.资格审核。各用人单位网上审核应聘对象是否是市教育局公布的达线考生,同时,是否有市教育局盖章的同意面试的成绩单,如都符合,则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二),经招聘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参加面试。
6.面试考核。(1)相关学校统一时间面试。①电大、刘高职、旅游商贸高职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②省常中、市一中、北郊(高中),统一于2012年 4月8日上午8:00开始面试;③市二中、市三中、田中(高中)统一于2012年4月14日上午8:00开始面试;④勤业中学、朝阳中学、同济中学、实验 初中、二十四中、市北实验中学、清潭中学统一于2012年4月15日上午8:00开始面试;⑤花园中学、丽华中学、民族中学、聋哑学校、田中(分校)统一于2012年4月21日上午8:00开始面试。(2)学校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不少于三题,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面试评委至少5人,每人填写面试评分表(见附件三),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打分的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其得分保留 2位小数。面试时,设记分员1人,计时员1人,监督员1人。要做好试题保密工作。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通知单(见附件四)要当场反馈给被面试人员。根据笔 试、面试成绩确定进入听课评议阶段人选,并填写所有面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五)于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发邮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电子邮箱:jyjwjq@czedu.gov.cn
7.听课评议。各校每个学科、每个职位综合成绩(文化课按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65%;音、体、美学科按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30%、面试成绩50%)的前三名(引进在职教师和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少于3名)进入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程序。参加课堂能力考核人员汇总表(见附件六)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考核小组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本校3人,外校2人。考核小组不得对教师课堂试讲情况进行集中评议。每位考核人员须填写 《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七)并签名。应聘人员课堂考核成绩必须按照去掉5名评委打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余下3名评委打分的均分计 算,得分保留2位小数,成绩填写在《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八)中。各校须在课堂考核当天或第二天把参加课堂考核人员成绩在校园网的外网上公布。
8.确定人选。各用人单位在课堂考核成绩网上公布的当天将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听课考核的各项材料汇总,按照统一笔试成绩占20%、课堂能力考核占 60%、面试占20%(音、体、美学科按照专业技能考核30%、笔试20%、面试20%、课堂能力考核3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九)于确定成绩的第二天发邮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电子邮箱:jyjwjq@czedu.gov.cn
9.体格检查。拟录用的非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往届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0.公示。各用人单位要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招聘简章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11. 报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一周内负责将各项考核材料的原始件和在常州人事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的《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呈批表》(一式四份)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就业协议书中的档案寄送地址一律填写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并确保在6月30日前寄达), 报市教育局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汇总经规定程序后到市人社局办理相关的公开招聘录用审批手续。同时,经学校考核的所有被淘汰人员的成绩、原始资料,均送市教育人事处审核。
12.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核定相应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方法按《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要求执行。
(三)在职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
1.笔试。招聘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在3月底前自行组织统一笔试。笔试成绩汇总名册(附件十)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2.办法和程序。按新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的5-12条进行,其中,面试时间自定。
3.录用相关手续。5月份商调结束,6月份审批结束。
(四)特聘教师办法和程序
1.高中。新教师招录计划的15%左右用于高中特聘高校优秀硕士毕业生。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组团赴有关重点综合性大学,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直接签订相关协议。高中特聘新教师简章另行公布(样式见附件十二)。
2.电大、高职校、特殊学校。电大及高职校招聘文化课以外的优秀专业教师、聋哑学校招聘特殊教育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可采取特聘办法。毕业生和在职教师可根据市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公布的方案和条件直接到学校报名应聘。学校在征得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依据特聘条件主动到高校选聘优秀毕业 生。电大、高职校及聋哑学校特聘教师简章另行公布(样式见附件十三)。
3.特设岗位。用于特聘高职校需要的能工巧匠。高职校根据专业需求制定专业人才和技能标准,梳理学校紧缺专业门类,确定特设岗位,报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特设岗位招聘简章另行公布(样式见附件十四)。
三、注意事项
1.招聘教职工要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程序操作,对不按规定操作的,市教育、人社部门将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但被录取为研究生或录用为公务员的毕业生,由各用人单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低于学校方案中设定的最低考核线的不得递补。
3.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的招聘计划,无特殊情况,招聘单位不得更改。
4.2012年2月23日前,各校将《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申报表》(附件一)及2012年教师招聘简章(附件十, 各校参照样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交市教育局人事处。局人事处将申报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简章电子稿发送至jyjwjq@czedu.gov.cn
5.局属各单位均须在2012年8月前为录用人员上编核岗,9月份统发工资。
6. 未尽事宜按常教发〔2005〕12号、常人发〔2005〕21号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