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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镇江市特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经镇江市人社局、镇江市教育局同意,镇江市特教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教师,从事特殊(聋哑、智障)教育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应聘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2011年镇江市特教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表》(见附件)。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
(三)限镇江市市区(含辖区)户籍。
二、 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1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在镇江市特教中心报名;报名地点:镇江市宝塔山都天庙100号(行政楼二楼办公室),联系人:周光华,办公室电话:0511—84490286,手机15358581168 。
(二)报名手续。应聘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应聘职位所需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2011年镇江市新教师招聘登记表》2份,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照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2011年镇江市新教师招聘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严格按职位条件和要求,认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聋哑教育用人单位特点、招聘职位和专业要求,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镇江市特教中心制定,经镇江市教育局审核并报镇江市人社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特殊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教学方面的公共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录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职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由手语考核、说课两部分组成,时间为30分钟/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的计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分别40%和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职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总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镇江市人社局审核后在镇江市人社局、镇江市教育局和镇江市特教中心网站公示(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0511—84490286,监督电话:0511—85340039(市人社局事业处)。
附件:《2011年镇江市特教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
镇江市特教中心
201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