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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
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南通市规划管理信息中心)是隶属于南通市规划局具有较强的规划编制研究与规划信息管理能力的行政事业单位。二00三年十月八日经南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下设规划编研科、规划信息科和综合科三个部门,现有正式在编人员24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6名,国家注册规划师3名。
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要承担辖区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战略研究及相关城市空间结构与重要节点、重点地区的规划研究;负责编制市域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各类分区规划与详细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及各类专业规划;负责辖区内重点工程选址的规划研究与咨询服务等。
历年来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承担了《城市总体规划》、《崇川区分区规划》等近百项重大的城市规划编制与研究项目,其中《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规划》、《南通市历史文化遗迹遗址保护规划》、《南通市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南通市城市供电专项规划(2005-2020)》、《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规划》、《南通市区工业用地及服务业(商贸流通业)重点地区、重点业态用地控制导则专题研究》、《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南通市城市都市型工业空间布局规划》等多项规划设计项目荣获省级城乡规划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二、三等奖。规划管理信息中心承担着我局的信息化建设职能,经过几年发展,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该项目2004年获南通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一名),2007年荣获中国建设部授予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江苏省建设科学技术三等奖。编研中心多次获得省、市先进集体与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211工程”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196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按照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29号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305室,邮编:226006,报名截止日:2011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513-85056112;13328090005。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各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我单位依据《2012年春季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南通市规划局负责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南通市规划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主。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照我中心所预先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身份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4、笔试成绩在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网站(www.ntup.com)上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
2、面试形式:由南通市规划局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原则上与笔试安排同一天,先笔试,后面试。详情请关注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网站(www.ntup.com);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汇总。按照笔试成绩的80%和面试成绩的20%合计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会通过短信方式予以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由我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如出现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察工作由我单位依据通人开[2005]47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南通市规划局(www.ntgh.gov.cn)和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www.ntup.com)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我单位在2012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
我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简章》由南通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3534332(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534336(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