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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
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县城建监察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经费来源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及其等级 人数
县城建大队 全额拨款 建筑工程 专业技术岗位 1
道路与桥梁 专业技术岗位
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专业:应聘人员在学校所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适应;
2、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30 日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射阳县合德镇红旗路42号,县政府大院内)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1、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2、填写《射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住建局和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核。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须由县住建局根据情况会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才能进行考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由县人才服务中心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县住建局和县人才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
(二)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 按照招聘职位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办法将通过书面形式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简章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人事人才网站和射阳县住建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登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招聘政策咨询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2340201 0515-82355120
七、招聘工作监督
此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县纪委(监察局)对此次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纪检(业务)监督电话:0515-82353781 0515-8232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