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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招聘专职文职人员
为解决警力紧缺矛盾,探索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分类管理,推进现代警务人事制度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文职人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软件,具有省级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章守纪,工作敬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保守秘密,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能适应不定时加班或倒班工作需要。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纹身刺字,无残疾、色(夜)盲、口吃及精神性、传染性疾病,体检符合《公安辅警招聘工作体检标准》。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在发布招聘简章信息后按报名、初审、笔试(专职巡防队员除外)面试、体检、政审、录用7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5日
报名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中兴派出所对面)
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报考者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报名人员需填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专职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报,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联系人:李警官、顾警官 联系电话:0513—85026691、0513—85026693
(二)初审
初审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身体条件、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从业经历、特殊技能等方面。按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体检。
(五)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相关人员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政审
政审项目包括应聘人员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等。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相关人员体检结果。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录用
对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被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人员实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期满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招聘考核合格人员情况,一人一档,连同《拟录用人员花名册》一并报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批,报区人事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备案。
三、用工形式
被录用人员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劳动服务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被录用人员日常管理和使用工作由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
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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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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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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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工资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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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资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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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补贴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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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奖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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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补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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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福利(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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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增长机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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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文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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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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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100
本科: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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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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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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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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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400
组长: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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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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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区人劳局提出方案管委会批准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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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均按照劳动部门规定缴纳五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待遇根据用工合同规定执行。在实际管理工作中,积极履职,发挥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案一事一奖;成绩显著的,年终予以表彰,发放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