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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才简章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13名。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符合各职位具体要求(见职位简介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登记表(登陆www.qinghe.gov.cn下载),于2011年8月10日-15日(上午9:00-下午5:00)到淮安市清河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才市场”窗口(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政府对面)报名。市外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考生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haqhrs@126.com,以报名期间收到邮件为准,报名审核结果在24小时内以邮件方式反馈),并按规定时间携带上述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缴纳100元考试费(贫困人员凭相关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18日-19日(上午9:00-下午5:00)
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43122、83643779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计划,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4.笔试加分:硕士研究生加5分,副高以上职称者加10分(不累计加分)。
(三)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均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
(五)公示及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报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签定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区纪检监察和组织人社部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643822
区 委 组 织 部:0517-83643708
区 人 社 局:0517-83643977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清河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职位简介表 |
||||||
招聘单位 |
职位 |
招聘 |
基 本 条 件 |
|||
学 历 |
所学专业 |
年 龄 |
其 它 要 求 |
|||
新区管委会 |
01 |
3 |
普通全日制 |
基建审计、工程管理与造价审计、工民建、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工程师或造价师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男性。 |
02 |
1 |
普通全日制 |
建筑电气安装、建筑水电、给排水及相关专业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工程师或造价师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男性。 |
|
03 |
2 |
本科及以上 |
财会、会计学、审计学、财会与审计、会计与审计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企业财务或资产管理工作经历。 |
|
城市化史馆 |
04 |
1 |
普通全日制 |
摄 影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省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 |
05 |
1 |
普通全日制 |
城市管理、公共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博物馆学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
财政系统 |
06 |
1 |
普通全日制 |
财务财会类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2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有学士以上学位。 |
07 |
1 |
普通全日制 |
金融学、 财政与金融 |
35周岁及以下 |
||
计生指导站 |
08 |
1 |
大专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要求女性;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09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要求女性;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
10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检验士以上职称;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清河中学)骨干教师10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2名)。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中教师资格;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在四星级高中(外省学校须为相应级别的普通高中)任教4年及以上,从事高三教学2年及以上;
5.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县区级表彰1次及以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聘书、县(区)级以上各类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登记表(登陆www.qinghe.gov.cn下载),于2011年8月10日-15日(上午9:00-下午5:00)到淮安市清河区教育局第一会议室(江苏省淮安市西安路116号,清河区社会事业大厦9楼905室)报名。市外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考生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qhjy-rs@163.com,以报名期间收到邮件为准,报名审核结果在24小时内以邮件方式反馈),并按规定时间携带上述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18日-19日(上午9:00-下午5:00)
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01160
(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直接参加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均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本市考生体检前原则上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公示及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报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签定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区纪检监察和组织人社部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643822
区 委 组 织 部:0517-83643708
区 人 社 局:0517-83643977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清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清河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因工作需要,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特级教师5名。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教科研成果突出; 4.取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5.符合学科要求(高中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学科,初中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学科,小学为语文、数学、英语学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聘书、发表的论文及出版的论著、省特级教师荣誉证书、县(区)级以上各类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登记表(登陆www.qinghe.gov.cn下载),于2011年8月10日-15日(上午9:00-下午5:00)到淮安市清河区教育局第一会议室(江苏省淮安市西安路116号,清河区社会事业大厦9楼905室)报名。市外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考生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qhjy-rs@163.com,以报名期间收到邮件为准,报名审核结果在24小时内以邮件方式反馈),并按规定时间携带上述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到报名点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8月18日-19日(上午9:00-下午5:00) 报考咨询电话:0517-83601160 (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直接参加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均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报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清河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区教育局分配到相应学校对口岗位)。 三、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签定正式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享受清河区同类教师工资待遇的基础上,发放30万元的住房补贴,5年内每月给予1800元的生活补贴,并帮助解决子女入学等问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区纪检监察和组织人社部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643822 区 委 组 织 部:0517-83643708 区 人 社 局:0517-83643977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清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淮安市清河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