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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行政学院2011年专职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党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的精神,经南京市人社局核准,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教师3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是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理论骨干和国家公务员的重要阵地。学校位于南京市内,位置优越,环境幽雅,教学实力强,科研水平高,重教之风浓厚。热忱欢迎有志之士加盟!
二、岗位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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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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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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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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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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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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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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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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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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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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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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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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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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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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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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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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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专业(或政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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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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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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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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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党校教育事业;
2、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3、身体健康。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本科、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上述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高校、党校或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和中共南京市委党校网(www.njdx.gov.cn)发表同时公布。
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即日起—7月31日;
报名地址:南京市白下路257号;
联系部门:中共南京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办公楼407室。
2、资格审查:
党校组织人事处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拟确定试讲人选,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的一周内通知本人。
3、试讲:
试讲由党校专家评审组根据各岗位确定试讲题目,提前一周通知试讲者准备。试讲由专家评审组进行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试讲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若某岗位没有达到80分以上的试讲者,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
4、综合考核并确定招聘人选:
由党校专家评审组根据试讲者个人的试讲成绩、学术成果、个人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和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5、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将在试讲后一周内由党校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并通知需体检与考察人具体时间和地点。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共南京市委党校网(www.njdx.gov.cn)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和南京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所有工资、住房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4403139
联系人:吴万华手机13327834818
监督电话:025-84520291
邮政编码: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