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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教育局2011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充实优化师资队伍,根据2011年度增人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
(一)面向2010年、201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招聘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小学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
(二)面向社会人员的招聘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学前教育。
(三)面向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招聘
数控、汽车工程与维修、电气工程、机电、动画(动漫)、市场营销。
各专业具体招聘计划报名时公布,其中机电专业招聘的教师需从事电梯安装及教学工作。
二、招聘对象
(一)面向2010年、201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招聘
1.溧阳生源或户籍,2010年、2011年毕业,且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2.溧阳生源或户籍,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取得教师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二)面向社会人员的招聘
1.溧阳生源或户籍,2007年—2011年毕业,且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学前教育招聘对象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教师资格的溧阳生源或户籍人员。
(三)面向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招聘
溧阳生源或户籍,2009年—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名和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溧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南环路12号)。
3.报名须带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面向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3)报名费90元。
4. 申报专业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专业方向一致,面向社会人员招聘中的语文、数学专业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5.领取准考证:7月5日到市教育局领取。
四、招聘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一)面向2010年、201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面向社会人员招聘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1.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7月8日,地点见准考证。
2. 考试内容: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专业:
考 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和要求: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江苏卷)说明》,其他专 业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说明》。教材教法范围为中学。试卷总分为150分,第一部分专业知 识100分,第二部分教材教法50分。
(2)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小学教育、心理学、学前教育专业:
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和教材教法 (心理学专业考案例分析)。教育理论以普通教育学、心理学为考试范围,小学教育专业教材教法以小学为范围,学前教育专业教材教法以幼儿园为范围,其他专业 教材教法均以中学为范围。试卷总分为150分,第一部分教育理论100分,第二部分教材教法(心理学专业案例分析)50分。
(二)面向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1. 考试形式分笔试和技能操作考试两个项目,两个项目各按50%折合总成绩。
笔试时间为7月8日,技能操作考试时间另定。
2.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制。根据笔试成绩,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如进入技能操作考试的最后笔试成绩并列,则都参加技能操作考试。
五、体检和招聘录用
(一)体检
1. 体检对象的确定。各专业根据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划定体检分数线。如划定最后进入体检人选的总成绩并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则确定笔试成绩高分者参加体检,其他专业则确定考试第一部分成绩高分者参加体检。
2. 体检的组织实施。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在同专业应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二)招聘录用
1. 拟录用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进人学校进行双向选择。如某专业有城区和普高学校招聘计划,则根据该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城 区和普高学校聘用人员。取得城区和普高学校聘用资格的人员,与城区和普高学校进行双向选择;其余取得聘用资格人员,与农村其它需求学校进行双向选择。(普 高和城区学校以及农村学校招聘计划报名时公布)。“双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双选”后未落实单位的拟录用招聘人员由市教育局派遣,对不服从派遣的不予招聘录用,所缺名额将根据该专业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从参加考试人员中递补。
3. 参加双向选择时拟录用招聘人员须带以下材料: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面向职业学校招聘的专业课教师除外)、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个人自荐材料。
4. 新录用人员,试用(见习)期一年,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级,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本人自谋职业。
六、其他事项
1.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咨询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7269151
市教育局: 0519—87228084
溧阳教育网:http://www.lyjy.net
溧阳教育人事网:http://www.lyjy.net/lyrs/index.html
溧阳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lyjov.net
3.本简章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