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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溧阳市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2021年溧阳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溧阳市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人员须为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届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2.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3.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并在2021年1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除上述情形以外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1年非全日制研究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月1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1月18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正在申请者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招聘岗位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要求的,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常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hangzhou.gov.cn)、溧阳市人民政府部门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溧阳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lyjyfw.net/)等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月15日9:00—2021年1月18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21年1月15日9:00—2021年1月19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含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1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具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符合相应条件的2019年和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具有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
5.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7.未按时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溧阳市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19)87269151。
8.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1月20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9.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0.报名本公告提供的岗位即视同认可本公告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28日9︰00起在(http://gkzk.liyang.gov.cn/)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2月1日(周一)上午8:30—11: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考生凭准考证号在溧阳市人民政府部门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溧阳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lyjyfw.net/)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期间须按照《附件2》中明确的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疫情防控信息,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资格复审
1.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体育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科学、特教、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历史、初中生物、初中英语、初中地理、初中体育、初中道德与法治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名单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部门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公布。
2.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由溧阳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取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四)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范围为所报考的相应学科、学段的教材。
2.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公开选岗。选岗由拟聘人员凭综合成绩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依次进行,综合成绩并列则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岗位选定后不再变更。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与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由溧阳市教职工流动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选岗聘用后到学校工作,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溧阳市教育局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19—87228084(教育局)
网报技术咨询:0519-8726915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16594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溧阳市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