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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文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招聘公告
扬州市文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昌集团)成立于2019年5月,是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所属国有企业,是广陵经济开发区的开发主体公司,主要负责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资产运营管理和企业投资并购等业务。为满足所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其他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健全的职业道德;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符合国企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业务领域的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2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下列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以“应聘岗位+个人姓名”命名)投递至邮箱(13062746@qq.com)。(1)报名表(含个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自荐书(个人简历);(3)学历学位证书;(4)专业技术证书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
3、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我公司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携上述材料(证书及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至我公司综合管理部(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创业路20号科技创业园12号楼2楼205室)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5、面试: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面试合格人员。
6、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2)参加复审及面试人员,须自觉遵守扬州市最新的防疫政策和要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参加复审和面试,来自中、高风险城市所属低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须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初审、复审、面试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联系方式
本招聘公告由扬州市文昌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人:向女士,联系电话:18021323953(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