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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淮安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阴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5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请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6日至2003年4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代码为13)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取得岗位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3.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招聘。
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请见附件2)执行。
6.《岗位表》的“其他条件”列对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取得时间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无特别要求的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00)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
7.报考教师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且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8.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15号)文件要求,凡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加盖“乡村”或“乡镇”印章的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
9.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6日09:00-4月29日16:00。
【友情提醒】4月28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所缴纳的费用视为面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26日—5月28日。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7-80853191。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报考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代码为13)下属事业单位卫生岗位且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报名成功人数不超过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免笔试。
笔试时间及内容:2021年5月29日上午
9:00-11:00《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岗)
9:00-11:00《教育学、心理学与专业素质》(教师岗)
9:00-11:0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素质》(卫生岗)
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卫生岗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岗位笔试总分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地点请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hy.gov.cn/)发布。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参照此标准执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ghy.gov.cn/)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同意报考证明及档案托管证明:
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2)2019年、2020年毕业至今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同时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未就业承诺书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3)面向淮阴区2021年毕业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岗位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须提供与原淮阴区教育局签订的协议书;
(4)《岗位表》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含自愿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部门代码为13的淮安市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下属事业单位为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相应开考比例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hy.gov.cn/)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形式:
(1)中职教师岗位(单位代码40、岗位代码110-113)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考生根据指定的专业技能进行现场操作,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报考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幼儿教师、男幼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进行技能展示,技能展示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讲解员、教学助理岗位面试形式:
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3.其他岗位面试形式:
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讲解员、教学助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应聘教师岗位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应聘其他岗位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单位代码为12岗位代码为016的讲解员岗位、单位代码为13岗位代码为017的教学助理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请见附件6)。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
淮阴区教育体育局:0517-80865973、0517-84936311
淮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4922744
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853191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组:0517-89713362。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教学助理考试方式.doc
附件6:2021年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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