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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灌云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卫生事业单位人员专业结构,结合我县卫生事业单位空编缺岗及用人需求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医学类职位的往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4.符合岗位任职要求,身体健康。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具体招聘计划、要求等详见附表。其中临床医学专业的可报考精神医学、病理学、麻醉、眼耳鼻喉、妇产专业;卫生法学相关专业的可报考卫生法学专业。
三、招聘程序
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经面试合格后直接签约(签约时间截止2011年4月30日),体检、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4日—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
3.报名费用:100元/人。特困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须提供县民政局核发的《连云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县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
4.报名时须携带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业协议书、双向选择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携带双向选择推荐表、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笔试。
6.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县直单位的可再选报乡镇卫生院作为第二志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开考比例为1:3,其他事业单位开考比例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招考计划,核减的计划数调剂到其它职位。
(二)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报考医学类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参照公务员招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卫生基础知识占80%(生理、生化、药理、解剖四门基础课内容)。报考非医学类职位的笔试只考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1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考生于5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原县教育中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人数1:3(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或1:1.5(其他事业单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实行百分制。
2.面试时间:2011年5月13日8:00。
3.面试地点:江苏省灌云中等专业学校(原县教育中心)。
(四)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遇分数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签订协议
由用人单位与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六)考核和公示
已签协议的毕业生,须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至灌云县人才服务中心,由县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列编、聘用等有关手续(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的,由考生按所报职位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八)附则
本公告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8161172(灌云县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