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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无锡市惠山区招聘新教师工作简章
为做好我区2011年招聘录用新教师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应聘我区中小学新教师职位的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应聘中学及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需本科毕业及以上,应聘小学和学前教育岗位需专科毕业及以上),且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1年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硕士要求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要求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无锡籍201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二级学院除外),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3)惠山区籍2011届师范类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4)惠山区籍2009届、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5)非无锡籍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是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以上大学的二级学院除外)的优秀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作优秀毕业生:
①在校期间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的;
②在校期间曾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及以上的;
③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的;
④在校期间有突出成绩或有特长的。
(6)国家“211工程”院校(其二级学院除外)的2011届优秀非师范类毕业生(仅限报职教类师资,优秀条件同上)。
符合上述(1)或(6)条的应聘者如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可给予一年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47人)
中学(13人):
语文(2)、数学(2)、英语(2)、政治(1)、历史(1)、物理(2)、体育(2)、心理学(1)
职教(2人):
财会(1)、机电(1)
小学(含特殊教育)(27人):
语文(9)、数学(8)、英语(6)、体育(1)、音乐(1)、美术(1)、特教(1)
学前教育(5人)
以上需求数如果遇到学校事业变化会作相应调整。
三、招聘方式
招聘按公开报名、逐级考核、分批淘汰、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程序如下:
1、报名:
时间:2011年3月15日(周二)至2011年3月20日(周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二楼210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堰桥文惠路18号);
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
①2011年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书原件报名;
②2009、2010年惠山区籍毕业生:凭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③党员(或预备党员)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党组织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
④两张近期大一寸证件照,一份《2011年无锡市惠山区新教师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应聘者自行下载并一律用A4纸打印);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应聘资格(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2)收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7]146号《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规定,在报名时收取考试费100元/人。
2、笔试:
考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1:00。
考试内容:教育理论、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等(区教育局不指定相关参考书和范围,也不组织相关辅导)。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由理论考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组成,理论考试总分150分,政策性加分条件如下:
①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加1分;
②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加2分;
③“211工程”院校的考生加1分(“985工程”院校的考生加2分);
④惠山区籍特困家庭子女加1分(须提供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
⑤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加2分;
⑥应聘学前教育岗位的男性毕业生加1分。
以上加分可累计。
笔试成绩将在惠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学科需求数的1:3的比例划定分数线(人数不到1:3的划基准线),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
面试形式以说课为主,音乐需加试自弹自唱,美术需加试素描,职教、学前教育需进行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在惠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需求数的1:1确定试教对象。
4、试教:
试教对象对照区教育局提供的学校进人计划表自选二所学校,并参加试教。根据学校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并在惠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5、体检、录用: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见习期一年。见习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人事关系转惠山区人才服务中心。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按时毕业和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者(规定条件除外),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报名咨询电话:0510-83592407
联系人:陈老师、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