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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湖中学2011年招聘
为确保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名。现根据《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8人: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2人、政治1人、地理1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综合性大学或师范类高等院校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5.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适当放宽。
6.本县在编在职教师不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应聘学科需和所学专业一致。报名者持《毕业证书》、2011年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在校期间获得的主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2011年3月13日前到金湖中学校长办公室报名(地址:金湖县城健康西路109号,邮编:211600,联系人:李春际,联系电话:0517-86980205)。外地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以前以邮寄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可用快件寄至江苏省金湖中学(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
江苏省金湖中学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其来学校领取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验核。
各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与高考学科该科目分数等值。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上课。各学科笔试人员成绩先按百分制进行折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在折算后的分数上另加5分(不计入最后总成绩)记入笔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各学科招聘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上课和面试人员。如有同分,学历高者在前;如学历相同,则“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在前。
应聘人员抽签决定上课顺序,上课内容为应聘学科教学内容。
上课时间和地点:见上课通知书。
3.面试。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水平、板书、仪表、才艺展示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与考核
以笔试成绩30%、上课成绩50%、面试成绩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总成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加3分计入总成绩),按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上课分高者)。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
(四)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金湖县政府网和江苏省金湖中学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10天以内与江苏省金湖中学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办理调动入编、聘用等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入编、聘用等手续前,需提交毕业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县监察、编办、人社、教育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0517-86806178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517-8680029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6805412
县教育局0517-86902926
五、本简章由江苏省金湖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