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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县房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有关规定,经高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高淳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中心所属高淳县房管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高淳县房管所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房屋测绘、白蚁防治、房产交易等服务。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土木工程岗位1名,测绘岗位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男性,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3、在校期间受过党(团)纪行政处分或在职人员在近三年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三)招聘具体条件
1、土木工程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土木工程、工民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1986年2月以后出生),能熟练操作AutoCAD和工程管理的程序方法。
2、测绘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测绘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年龄25周岁以下(1986年2月以后出生),能熟练操作AutoCAD、MicroStation、ArcGis等软件。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即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高淳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中心(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08号)。
联系人:刘明明联系电话:025-57336553
(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及A4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招聘单位进行现场验证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并留取复印件(复印件均不退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上机操作和面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上机操作:了解考生是否能熟练操作AutoCAD和相关岗位要求的知识。
(三)面试:按笔试和上机操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心理素质等。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笔试、上机操作、面试均为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上机操作、面试分别按40%、20%、40%计算总成绩。拟聘用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合格线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从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淳人事人才网”(http://www.gcrsrc.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由高淳县住房保障和房产中心组织实施,由县人社局全程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5-57338710,监督电话:025-5733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