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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无锡市锡山区考核录用教师简章
根据《无锡市锡山区考核录用教师办法》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决定公开招录2011年新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总量控制、需求公开、公平竞争、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二、招录计划
中学14人,小学43人,职教5人,共62人(具体计划见附表)。
三、应聘对象及条件
㈠应聘对象
1、2011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者。
2、无锡市籍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和未就业的锡山区籍2010年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3、下列人员可以应聘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职位:
(1)无锡市籍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二级院校除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全日制普通高校(二级院校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且现从事工作符合所报考职位专业要求者。
㈡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无口吃。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4、师范类毕业生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5、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硕士及以上学历应聘者如尚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可给予两年的过渡期(至2013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5、所学专业与报名学科一致。
㈢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3月4日(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锡山区教育局(东亭华夏中路12号)216室。
3、报考职位只能在普通中学、小学、职业学校中选择一个。
4、报名所需材料:
201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锡市籍毕业生还须提供入学前户口簿(整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2010届锡山区籍未就业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入学前户口簿(整本)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如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的,需提供区就业管理中心待业证明。
应聘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须提供专业技术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应聘职教中心计算机(数字媒体制作和物联网方向)专业课教师职位者须提供专业技术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学专业科目设置情况(原件、复印件)。在职应聘者(含经济管理类)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大学党委组织部门的党员证明(原件)。
特困家庭子女须提供区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
所有应聘人员须交近期1吋免冠照片一张。
四、区级考核
1、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理论(教材教法)、新课程理念、教育法规等,题型有填空、简答和论述题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
根据笔试卷面分数,结合加分因素(高一层次学历加2分,党员加2分,特困家庭子女加3分),得出笔试成绩。每门学科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需求数的1:2划定分数线,应聘人数不足1:2的划定基准线,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在“锡山教育网”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①上课:所有应聘者按应聘学科、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完成备课并进行上课,由专家组根据上课情况进行评议,确定上课成绩。课题、班级和上课顺序在面试当天抽签确定。
②技能考核:应聘职教中心计算机(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物联网方向)教师职位者进行。
③特长展示:应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者进行。
进行技能考核和特长展示者,面试成绩根据上课和技能(特长)考核成绩综合确定,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参加体检。
3、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在“锡山教育网”上公布。
五、体检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两周左右在“锡山教育网”上公布区级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至相关学校。
六、学校考核
区级考核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至学校应聘,参加学校考核。学校考核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①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②基本功: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技能;
③学校认为有必要组织的其它考核。
学校考评小组考核后写出综合评价意见,经学校招考领导小组审核,提出是否同意录用的建议。
七、录用
1、学校同意录用者,由学校与其本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报区教育局鉴证。
2、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取公务员、研究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等原因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空缺,按区级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经区招考领导小组同意,也可以放弃该招考计划。
八、报到和培训
新录用的毕业生应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新教师上岗培训,培训时间在八月下旬。培训时领取教育局开具的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和工资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
九、见习期管理
①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见习期聘用合同》,期限一年。
②见习期满,经学校德、能、勤、绩考核合格者,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见习期满聘用合同自然中止,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十、收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7]146号《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规定,在报名时收取考试费100元/人。
十一、关于天一中学“美国AP课程”中方教师和安镇实验小学武术教师的招考
天一中学“美国AP课程”中方教师和安镇实验小学武术教师的招考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和相关学校联合组织,应聘者直接向学校报名,具体要求详见招师简章。天一中学联系电话:0510-88223001、0510-82269600,联系人:王老师;学校网址:www.tyzx.com.cn,电子邮箱:xszx17@wxjy.com.cn。安镇实验小学联系电话:0510-88532386,联系人:颜老师;学校网址:www.azxx.net。
十二、监督检查
招考录用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监督办法》,接受区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88702356
十三、本《简章》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200413(区教育局),8870359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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