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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于3月启动
201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预计在今年3月份左右启动招录工作。另外,全省各地的事业单位招考也将陆续展开。
【关于江苏省公务员考试】 将放宽专业要求
据有关人士透露,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原则上按大的学科分类进行要求或不设限制。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江苏公务员考试中的A类)原则上不设置专业要求,或设置到专业大类;专业技术类职位(B类)如不能要求到专业大类,则必须明确四个及其以上专业;乡镇职位(C类)和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限制。
职位要求除法律、法规和章程有明确规定外,一般不得附加年龄、性别、相关单位(系统)工作经历、毕业院校类型等限制条件,尤其不得设置与职位工作无关的条件。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
省市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将以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为主。县以下党政机关则主要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行招录。
【关于事业单位招聘】 探索公开招聘新方式
据悉,江苏将探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方式。那么如何改革呢?省人社厅副厅长徐文宝这样解释,考试是公开招聘的一种重要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那种不顾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不顾不同类型专业岗位需求,搞“一刀切”式的所谓“公共科目”笔试的办法是不可取的。“我们不赞同对教学、医疗、科研、工程等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统一进行所谓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这不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特征和要求,也不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和成长规律,江苏应该创新方式方法,把适合的人才在需要的时候选聘到合适的岗位。”
徐文宝说,公开招聘绝不等同于“凡进必考”,必须看到,事业单位与机关不同,其工作领域广泛、种类繁多,专业性、行业性特点十分显著,岗位和人员需求的多样性非常突出。必须体现行业、专业、岗位的特点,积极探索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对于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特别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公开评审、答辩等直接考核的办法也许更恰当。考试也不应当拘泥于笔试一种方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说课、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充分发挥各种方式科学评价应聘人员适应特定岗位的能力和素质上的优势,全面、准确、公正地评价应聘人员。(来源:和源公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