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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河区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快淮安市清河中学的发展,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全区学校临时聘用教师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人数及条件
1.招聘学科、人数
(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学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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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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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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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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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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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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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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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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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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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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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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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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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聘条件:
(1)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2)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中学教师资格,符合专业要求;
(4)现在我区学校教学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
(5)品行良好,教育教学实绩良好。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照2张,聘用合同(学校证明),于2010年8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教育局(淮安市西安路166号,清河区社会事业大厦一楼大厅)报名(咨询电话:0517-83601160)。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缴纳考试费90元,并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计划,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
2.笔试时间:2010年8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40%)和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占60%),总分为100分。
(三)说课(技能考核)
说课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由说课人选代表(按学科)现场抽签,确定说课课题,然后集中备课一小时,写出并上交说课教案。每名考生说课的时间为15分钟。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说课(技能考核)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人员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均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方式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清河区政府网站、清河区人社局网、清河教育资源网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我区教师工资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聘用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整个招聘过程由区教育局牵头、清河中学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区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0517-83643761 区人社局:0517-83643010
五、本简章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3601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