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民政康复医院(差额拨款)现决定面向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附属《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0日(来源:扬州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0514gov.cn/)
报名地点:江苏民政康复医院四楼办公室
报名地址:南京市福建路20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民政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提供本人身份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考试费用100元,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二) 笔试时间由单位通知报考人员。
(三)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民政康复医院网站(www.cn-sukang.com)上公示7天。
(四)面试按照江苏民政康复医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方法将通过一定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合医院的特殊性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电话:025-83427295 、83414946 联系人:付 敏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电话:025-83590435 联系人:吴磊
七、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信箱: syzpjb@js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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