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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五中学2010年公开招聘
根据常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常人发〔2009〕93号)文件精神和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意见》(常教人〔2009〕57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0年公开招聘自费教师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在职教师或毕业生:语文、数学、美术各1名。
二、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李振亚校长任组长,成员由万志勤、王颖、盛红、相关学科把关教师和其他学校骨干教师等组成。
三、公开招聘考核对象及条件
1.在职教师条件。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中学二级以上职称,校级以上骨干教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扎实的学科知识、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2.高校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条件。须参加2010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新教师统一笔试(技能考核)并且达到面试资格线,本科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国家二级或省一级证书,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0日
五、考核方式
1.资格审核。教师发展处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对符合应聘职位条件者,填写《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经招聘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确定进入毕业生面试人选或在职教师笔试考核人选。
2.笔试。对应聘的在职教师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
3.面试考核。考核小组对通过笔试的拟录用对象进行面试,对其成长背景、学科业绩、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并针对被考核对象的总体素质及个性特点填写面试考核意见并签名。
4.听课评议。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笔试和面试后原则上按按职位的1:3确定人选参加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小组须对教师课堂试讲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并指定专人记录听课评议意见。每位考核人员填写《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情况表》《听课记录表》并在表上签名。
5.集体研究。由教师发展处将资格审核、听课评议、面试考核等各项材料汇总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选。
6.公示报批。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办公室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再将汇总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市人社局备案。
六、其他事项
1.因学校暂无空编,被录用人员先作为学校自费人员使用,待空编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再办理进编手续。学校将为录用的自费人员办理人事代理和相关保险手续。
2.高校毕业生须持《2010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新教师成绩证明》,且成绩证明上注明“同意面试”的方能接受应聘材料。
3.学校将按照笔试成绩40%、课堂考核能力(专业加试)40%、面试2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学校设立综合成绩的最低底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如有任何隐瞒则不予录用。
5.学校地址:常州市怀德中路10号。
联系人:王颖、杨一奋,联系电话:86850302。